在描述人物的言論、動作時
 
我們很容易依照自己的觀感、道德標準以及其他
 
來對角色進行一部分的刪減
 

舉例來說:當我們看電影時,看到一些混混之類,總會發現他們有一些特殊的口頭禪,像是:「幹」、「它媽的」之類
 
然後也會出現他們叼煙、喝酒甚至吸毒、砍人的情況
 
當我們觀看電影時,會覺得這樣很正常、很理所當然
 
因為現實中,我們所看到的新聞、大眾的認知也是如此
 
然而,當我們要下筆寫一個這樣的人物時,問題就來了
 
也許是自己討厭抽菸、喝酒(或是其他方面)
 
也許是擔心閱讀者的觀感(討厭髒話或一些暴力行為之類)
 
下筆時,就會不自覺或刻意將一些負面的東西給刪除
 
可是這樣一來,筆下了人物缺少了那一些負面,混混就不像混混了
 
這就是將自己代入太深的狀況
 
既然已經設定出該人物的背景,那麼就應該要依從他的行動跟思考去下筆
 
而不是以自己的思考模式去進行
 
 
這是我在寫文時,自己發現到的狀況(或者該說是缺點)
 
不曉得大家寫作時有沒有這樣的情形?
 
因為察覺了,所以就將這個問題寫出來
 
除了想要跟大家分享之外,另一方面也是要提醒自己記住,不要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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