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到友人龜跟我說一件很訝異的事情

龜他會在網路拍賣賣一些自己的二手書

然後前幾天,一名買家跟他買了一本H漫

昨天他將書寄出,結果晚上收到一封信

對方告訴他,那可能是警察的釣魚守法

偽裝成買家,買一些18禁的書,等警方收到東西之後

會發通知信給你,要你去警局作筆錄,告你違規散撥猥褻圖像

利用這種方法提升業績

那位發信給他的朋友,就是這樣被罰


聽到時真的無法相信,我以為對方在跟他開玩笑

後來朋友為了求證,跑去賣家討論區看,真的有不少人因為這樣接到通知信

還以為,警察只會偽裝成嫖客抓援交,沒想到他連賣這種二手的東西也抓?


並不是說他們在網路上賣H書就沒有錯

而是,站在出清書本的立場,我覺得警方這樣的動作很怪

拍賣的時候賣家會標明是哪樣的書本,已經盡了告知的義務,不是嗎?

所謂的散撥猥褻圖片...網路上這種圖片爆多耶 

而且,如果因為這樣就抓,那那些出版社、網路書店呢?

它們也是賣一堆18禁的東西啊 (而且還是大宗)

為什麼大魚不釣,偏要抓這些小魚呢?

如果真想防治犯罪,應該從源頭下手吧?


如果大家有在網路上拍賣東西,請大家自己小心點、多多注意喔~


覺得友人龜蠻衰的,因為他整個賣場,就那一本書是限制級,其他都不是

偏偏就遇上這樣的事情,還好,他有衝去郵局將書攔截下來

不然還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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