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創作:小說,是另類的娛樂圈】
我很喜歡將小說創作跟娛樂圈放在一起比喻。
因為我一直覺得出版業跟娛樂圈很相像。
不相信?
那我們來條列一下:
1.一樣都是有等級劃分:大神/男神女神,有一定知名度的A咖、B咖、C咖,剛出道的新人,以及還在為了進入這個圈子而努力奮鬥的練習生。
2.除了本身的實力之外,還要看出版社/經紀公司要不要你,要看觀眾喜不喜歡你。
寫得再好/歌唱的再出色,出版社/經紀公司沒看上眼,一樣沒用。
寫得再好/演技再出色,讀者/觀眾不喜歡,不買帳、不捧場,一樣沒用。
3.讀者/觀眾緣跟市場一樣,都是很微妙存在。
可能用心耕耘了很久,卻還是不紅、不暢銷。
也有可能一出道就得了讀者/觀眾的喜歡,爆紅!
還有經過長時間的經營,才在市場上獲得不紅不火、卻也不算沒人氣的中庸地位,如同電視劇中具有一定台詞和演出戲份,卻是用來陪襯主角、協助劇情進展的配角。
4.雖然是夢想的象徵,卻也脫離不了現實和利益。
簡單說來,銷量不好/不紅,稿費/收入就少,為了維持生計還必須去兼差。
雖然是夢想之地,卻也有著各種的利益糾葛,各種的黑幕、內幕、有的沒的……
5.小說也要跟隨潮流。
賣萌、賣腐、耍酷、耍笨……讀者/觀眾喜歡什麼,就要展現什麼。
《哈利波特》火紅時,一堆的奇幻作品出現。
《盜墓筆記》火熱時,同樣也有一堆跟風……
就像現在大家都穿著寬鬆的長上衣+內搭褲,你卻穿著緊身短上衣跟燈籠褲,那妳就是老套、就是追不上流行。
小說創作也一樣。
別看小說只是用文字敘述故事,光是該怎麼敘述就是一門學問。
以前正統的奇幻小說是用嚴謹的筆法去寫,角色的性格都是中規中矩,一副「我是道德的代言人」的模樣。
現在的小說卻是要賣個萌、賣個蠢、裝個可愛……
以前的女主角大多是單純、善良、熱心助人不求回報的性格,換成現在,這樣的女主角會被叫做白蓮花、聖母、心機婊。
十年前,我寫《混亂學園》的時候,出版社是走租市市場(書大多是賣到小說出租店),當時出版社對於小說的要求就是「篇幅越長越好」,那時候一套小說的字數差不多都要過百萬字,集數都在十五集以上,有的還出了四、五十集!
而現在,出版社走書店市場(就是鋪到博客來、金石堂這些通路),對於小說的要求則變成「越精簡越好」,集數希望是在十集以內。
當時還是新手的我,不習慣寫長篇,卻還是要努力地寫出長篇小說。
而現在已經習慣長篇了,卻要學著精簡。
感覺真是很微妙(笑)
6.不管是好評價或是負面新聞,能受到關注就好。
被人評論代表有人注意到你。如果你是路人甲乙丙丁,誰要花那個時間批評你呢?
黑紅也是紅。
所以某些小模、明星、藝人處心積慮地黑人或被黑、自爆、惹出各種爭議話題,為得就是讓自己紅!讓自己在觀眾眼裡刻劃出印象。
有人關注,就表示有名氣。──作家在遭遇到負面評價時,也是用這樣的話安慰自己。
尤其是現代人越來越習慣點讚,越來越懶得留言,想要得到一個感想都很難的情況下,有人評價小說也是「揪甘心」了。
7.花無百日紅
套句海蒂克隆在《決戰時裝伸展台》的名言:
「One day you're in, the next day you're out」
小說出版的變化瞬息萬千,在買書的人越來越少,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情況下,出版社的收益和虧損差距也跟著加大,很多銷量不太好的作品會被提前結束或直接腰斬。
我一直覺得,出書不難,難得是該怎麼「一直出下去」。
現在有許多出版社都開闢了輕小說書系,還舉辦了輕小說比賽,作者多了不少出書管道,比起以往,我覺得現在的出書機會是增加的。
只是也因為越來越多人投入這個領域,競爭也就大了,該如何讓自己爭得一席之地,該怎麼讓自己能夠長久的寫下去,這才是最應該要關注的重點。
就像演藝圈一樣,一堆人想要成為明星,其中也有人順利踏進演藝圈,成為演藝圈新人,但能長久留下的又有幾人?
嘮嘮叨叨的寫了一堆,其實也不是想要陳述什麼理念,就只是交稿後精神放鬆了,然後腦子就開始發散思維……
就寫出這堆東西了。
現在把腦袋的雜訊清空啦!要繼續去寫稿了!
噢!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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