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重點公告

※所有重要公告都在「☆重要!必看!★」,請大家花點時間閱讀,謝謝。
※小說嚴禁轉載,廣告留言必刪!
※不再幫忙看文,請見諒。(原因請見「重要!必看!」裡的「貓邏的碎念」)

※同人刊物(包括《遙想》)就算完售了,也不會將文章內容貼上部落格,這點請大家見諒喔!


連絡信箱:cats1016@gmail.com

*已完結作品:零度領域、混亂學園、混亂學園口袋書
*出版中:黃泉之狩(銘顯出版社)、異族特赦(天使出版社)

*未來出版預定:


X月X日:異族特赦03



12月:風色小說

活動記事:



2010年1月27-2月1日:台北國際書展


今天收到一封文章,覺得頗實用,所以就跟大家分享囉~


雖然吃泡麵不好,但如果真的需要吃的時候,以下的訊息請參考一下!


熄火後再加入調味粉料包



煮泡麵時要熄火後再加入調味粉料包,

因為其中所含的味精加熱至 100℃ 或煮超過10分鐘便會轉化成焦麩胺酸,

長期食用有可能造成神經系統慢性中毒、提高致癌的危險性。

注意看看泡麵的包裝上,是不是有熄火後再添加的說明呢?

1.待水滾,將泡麵放入鍋中。

2.用煮的泡麵比較Q!

3.上桌後再加入調味包。

瞧一瞧,包裝上的食用方法交代了些什麼?

〔結論〕市面上的泡麵幾乎都建議以沖泡的方式食用;

而快煮麵則建議麵煮熟後熄火, 再加入調味包。


〔建議〕當味精受熱 120℃ 以上時容易焦化,不但失去鮮味,還有輕微的毒性。

所以 除了煮泡麵之外,煮菜時(尤其是高溫烹調)於離火後再加味精是比較科學的方法; 

因為這時候的溫度適中,既能充分發揮味精的鮮味,又不致於因溫度過高而產生有毒物質。


Bookmark: HemiDemi MyShare Baidu Google Bookmarks Yahoo! My Web Del.icio.us Digg technorati furl Bookmark to:YouPush Bookmark to:你推我報

Posted by cats1016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1) Trackback(0) Hits(346)

open trackbacks list Trackbacks (0)

Comments (1)

Post Comment
  • 泡麵為應急,不可當正餐

    泡麵非好物,偶爾吃就好。不如吃麵條,營養又便宜。出門可攜帶,在家可食用。果然是如此,麵條為至尊!因為是窮人,所以這樣吃。經濟富裕者,路邊買晚飯,回家當晚餐!![只要只5分多鐘就可以食用,加一些肉燥也好吃的啦!]

Comment Permissions: Allow commenting

Leave Comment

*Name/Nickname
E-mail
Personal Website
Comment Title
*Comment
* Private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