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視討論區

覺得這個人寫的不錯,所以就將它轉來了
對於電視媒體一直用不實報導、偏見來看待愛好動漫的人
真是覺得十分生氣
不瞭解一些特殊用詞也就算了,採訪前不事先做功課也就罷了
為什麼還要用一些負面的形象來進行扭曲?
難道這樣就會讓你們的收視率飆高,讓你們得到利益嗎?


「以下是轉載文」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很疑惑:為什麼這次的事件會在網路上引起如此大的風波呢? 

你們覺得這只是節目效果,我們這些動漫族群似乎太過認真了。 

以下就將主持群的不當言行用兩個觀點來看。相信看完以後您也會支持我們! 


一、小鍾:輕小說是情色小說嗎? 


真實:如果小鍾這句話不是按照劇本,而是自己說出來的話,那就表示他的事前功課沒有做好。 

(至於何謂輕小說?礙於文章字數,最下面設有連結歡迎各位自行前往。) 

他不小心的一句話,就已經讓大眾有了一個印象「輕小說是情色小說嗎?」。 

如果後面主持群沒有弄好的話,收看電視機的您也一定會將上面那句疑問句改為肯定句。

很遺憾的是,主持群並沒有糾正小鐘,反而去證明他所說的話是對的,這點讓我們動漫族群感到相當不愉快。


劇本:若是按照劇本,配合後面兩位主持人的行為,那根本就是惡意欺騙大眾,且醜化動漫族群的意味相當濃厚。

被綜藝節目當作是炒作話題、製造收視率的工具,我們在此表達不滿。



二、關於楊小姐手上拿的【涼宮春日的憂鬱】中,涼宮春日對朝比奈毛手毛腳的行為。以及她隨後說出:你還說這不是情色小說!


真實:如果真的那麼巧,剛好翻到那一頁,那我想請楊小姐去簽一下樂透。

這邊可能要先說一下整個涼宮春日的故事大綱及人物設定了。

故事中的涼宮春日是屬於比較自我、目中無人型的。所以一開始當然就會出現一些比較蠻橫的舉動。

到故事後面,認識了許多人後,個性也開始慢慢改變了。

不過整個涼宮春日系列的重點並不是在這邊,算是偏向科幻(書中有宇宙人、未來人及超能力者,很明顯的是屬於科幻類型)。這一點只要小說有看過個兩到三本就可以知道。

在第一集(【涼宮春日的憂鬱】)中,涼宮春日蠻橫的舉動也不會超過三頁,主持人竟然剛好一翻就翻到那一頁,真巧。

而且,一本小說,不能夠從片段去評斷這本小說。

哈利波特中也有接吻時的描寫,要是今天主持人剛好翻到那邊,那可能就會變成「哈利波特是戀愛小說」了。

做事情不考慮到後果,她可能不知道,這舉動已經造成很多輕小說以及涼宮春日系列愛好者的困擾了。這點我們也很憤怒。


劇本:事前查看內容,將一些會引起大眾特別注意的內容找出來後,在節目中將之大聲唸出。

同上,〔那根本就是惡意欺騙大眾,且醜化動漫族群的意味相當濃厚。〕



三、吳宗憲手中的【涼宮春日的煩悶】,竟然讀出一些書中根本就沒有的內容!


真實:如果是真的,那吳宗憲應該召開記者會向全世界被他醜化的動漫族群以及被欺騙的台灣社會大眾道歉。

不管他的動機為何,說謊就是不對!

同上,〔那根本就是惡意欺騙大眾,且醜化動漫族群的意味相當濃厚。〕

這邊可能會有人有疑問:那為何吳宗憲唸到上卡車時,書主會說:「啊……那是她被綁架……」

我想是書主搞錯了。朝比奈學姊確實有被綁架過,不過是在第七集【涼宮春日的陰謀】中的情節。

而且被綁架的時候也沒有像吳宗憲說的一樣充滿情色,這點只有看過小說的人才會知道。

沒有讀過此系列以及不清楚何謂輕小說的人很有可能就會被誤導,認為涼宮春日系列是情色小說、輕小說就是情色小說。

這一點就真的有點過分了。上面翻書那一段,再加上亂掰內容,其實也不能怪說為何我們動漫迷會如此生氣、並且強烈要求主持群公開道歉。


劇本:以製作效果為由,公然向全台灣收看我猜的人說謊,實在是不可取的行為。

同上,〔那根本就是惡意欺騙大眾,且醜化動漫族群的意味相當濃厚。〕



四、黑澀會美眉的失言情形:〔這種人沒資格活在世界上〕〔電車上的變態〕

真實:如果是真的,那黑澀會美眉失言的那幾位應該公開道歉。

人身攻擊是不對的,尤其是在螢光幕前曝光率極高的藝人,更應該注重自己的言行舉止。

不管她們是單純批評那五位的穿著打扮,還是有隱喻〔宅男就是這副德行,他們不該活在世上。〕〔宅男跟電車上的變態沒兩樣。〕。

都已經對電視機前的觀眾灌輸了一個概念:宅男就是如此骯髒。

這一點讓我們感受到極度的不公平以及委屈。


劇本:同上,〔醜化動漫族群的意味相當濃厚。〕



五、吳宗憲對來賓珍貴的收藏品的評論:這種東西漂在水裡我也不會去撿。


真實:吳宗憲的毒舌已經相當有名,他應該也有吃過幾次虧了。不過很顯然的他沒有學到教訓。

把別人的收藏品說的一文不值,他可能沒有想過:如果今天被說的是我,我感受如何?

而且很多愛好者家裡也都有收藏抱枕,被吳宗憲這樣一說,不生氣其實是不太可能的。

對此,很多人都為那位來賓打抱不平、為動漫族群打抱不平,認為吳宗憲應該要出來道歉。


劇本:用貶低、批評別人的收藏品來引起笑點的劇本,行徑實在惡劣。

光是這樣就可以請製作群出面道歉了。



六、憲:我們是要幫助宅男,要輔導他們!輔導他們走入社會!

以及主持人一起說的:宅男女生版就是腐女!


關於這一點,我想直接請各位前往此文下方連結觀看一下宅男以及腐女的定義。

以真實來看,非常明顯的,主持人事先並沒有做好功課。他們完全不瞭解定義。

若是劇本,那真的很惡劣。

故意告訴大家錯誤的知識,讓大家誤解無辜的動漫族群、進而排擠我們,我覺得這是很可惡的行為。



引起我們動漫族群不滿的原因,大致上就是這幾點。

不管是從哪個觀點來看,他們都有錯。

三立新聞,關於吳某的道歉(影片)(轉貼)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leo00156&b=1&f=1011101001&p=2

吳宗憲也在某新聞上說這只是節目效果而已,而且還說他自己也是涼宮春日小說的書迷。

先針對他後面那一句,說難聽一點:這種唬爛話,小學生也會講!

書迷是不可能會有這種行為的!說這句話的目的很明顯的只是想平息一下我們的怒氣,毫無誠意。

而且名子還記不住,這樣是想騙誰?

這種回答,換做是你們,你們會接受嗎?

連涼宮春日系列的出版社---角川都已經聲明了,吳宗憲還是想賴過去。

以下原文引用自角川輕小說新聞

〔關於中視於9月1日播出的「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節目中,主持人在介紹本公司出版之輕小說「涼宮春日的憂鬱」一書內容時,提及本書內容「明明有情色」、「好A」等措詞,與實際書中內容並不相符。此舉不但有誤導社會大眾之嫌,也對本作的讀者造成不良影響,本公司深感遺憾。

在此希望中視及「我猜我猜我猜猜猜」製作單位於製作節目時,能更加理解所介紹的主題,尊重所訪的來賓,以免傳達錯誤的誤息給觀眾。並鄭重要求製作單位因節目內容對「涼宮春日」系列讀者所造成的不便出面澄清。

此外也感謝所有讀者與動漫迷們對本公司及「涼宮春日」系列的支持,本公司並不會受到此類型節目的影響,仍將持續出版優質的輕小說與漫畫,與動漫迷們一起為台灣的動漫發展打拚。

台灣國際角川書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3日〕

原文出處網址
http://www.walkersnet.com.tw/fiction/news.asp

接著是前面那一句〔只是節目效果〕。也就是說,整集都是照劇本走、整集都在說謊、整集都在作假!

綜藝節目作假並不稀奇,要作假是他們的自由。但是如果影響到別人的話那就是中視我猜製作群的不對!

http://www.wretch.cc/blog/yoyosam7&article_id=7961322

黑澀會美眉其中一位(失言的那一位)的部落格。

她也說到都是照劇本走的,並非她本意。

製作群拿御宅族、宅男當梗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改造宅男、輔導宅男……等等的標語也都企圖抹黑、醜化我們。

難道只要為了節目效果、為了收視率、為了打想藝人知名度、製作群就能為所欲為,以娛樂大眾為由、想弄什麼內容就用什麼,毫無分寸嗎?

有爆點、有話題。只因為這幾項,製作群及藝人就可以聯合起來把動漫族群當成異類一樣來歧視了嗎?

吳宗憲說他唸的內容根本不是書裡頭的,但是這種實話並不是在節目中澄清。

他不知道,他所謂無傷大雅的玩笑已經誤導讓很多沒有看過此系列的人了。

9月1號我宅男不錯!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143

對於此位發言人,我深表遺憾,並且認為主持群以及製作群應該向他道歉。

他看到的真實寫照,都是編出來的;有說有笑,我只看到主持人單方面以批評來賓在那邊自HIGH。

玩遊戲?充滿了瞧不起的意味。

甚至還認為會來發飆的都是假宅男,認為真宅男應該不會理這個而去專心從事ACG相關活動。

這一點,媒體跟綜藝節目要負最大責任。

因為我們已經被醜化成非普通人了……

只要是人都會有情緒。我們也是人,不可能被汙辱了還能夠忍氣吞聲。

對於此發文者,我深表遺憾。



黑澀會美眉為了節目效果、為了錢、為了自身利益,就乖乖按照劇本去做人身攻擊。

她們不知道,她們的這句話已經傷害了多少人,令多少人憤怒!

難道只要將一切責任推託到劇本上,藝人們就什麼事情都沒有了嗎?

一堆激動人...(關於9/1的我猜)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080

上幾星期被反黑澀會勢力攻佔,這星期又輪到宅男勢力啦?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096

支持憲哥的進來頂起...........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340

直接在頂上 妳們就鬧吧 支持憲哥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551

憲哥何錯?衹因才太高!自娛娛人,功德不可量!!!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427

死宅男你們很煩耶!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548

以上是中視討論區的文章,看到有人如此認為,我感到難過。

真的有人覺得這行為是正確無誤的,現在所謂的正義似乎漸漸的消失殆盡……

我們動漫族群並不是娛樂大眾的工具!也不像各位認為說動漫迷都是沒修養的人!

世上沒修養的人到處都是:

A吸雞 真厲害 叛國還找理由吠 死不認錯拗老吳 使用是無罪 崇拜是褻瀆.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6209

花著父母的血汗錢 而一無是處的廢物們 你們沒有放屁的權力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199

白癡嗎?沒真正看過節目就罵的人!先看清楚只有小鍾和楊說是情色小說啊!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259

宅男~了不起~回家吃自己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316

一幫垃圾,滾遠點,還我乾淨討論區!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502

無聊之人,憲哥莫理會!黃狗吠日,到底能奈何???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542

大家請連署!!!!!支持吳宗憲 打擊惡意中傷吳宗憲的宅宅 動漫宅宅吃大便!!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061

(發文者後來有更改標題、文章內容以及道歉,不過怎麼看都毫無誠意。)

以下為原文:

由於吳宗憲在9/1的我猜說的話被宅宅認為是惡意中傷

但是我並不這麼認為 宅你家的事 你可以不看電視

上網來罵什麼 滾回你的被窩OGC就好了阿!

我猜宅宅本來就不可以看了 正常的現代文明人士是可以對宅宅使出歧視眼光

我本人認為主持人沒錯 你們這些宅宅只會吃泡麵拉屎拉尿

人家吳宗憲賺了錢 跑車也好幾部 你們宅宅咧? 連打個工也不願意

宅宅可以獲得全台灣最沒成就獎

大家請連署 一人發一文 支持吳宗憲AND楊千霈

打擊社會殘渣 浪費國家資源 對台灣只有壞處的宅宅 宅宅吃大便 YA!

謝謝!!

要道歉?見鬼了!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518

我的訴求:你們應該向憲哥道歉!!!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t=75515

諸如此類的謾罵文章多不勝數,我真的不明白我們為何要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

很多人會認為說:宅就宅,一直反駁幹嘛?

這是很多人的想法。很多人會先入為主的認定:宅就是不好的,所以不管如何解釋他們都不聽。但這是錯誤的。

不會有人那麼無聊平白無故的生氣,絕對事出有因。

沒有人會願意被瞧不起,尤其是被莫名其妙的鄙視。

希望各位能多花點時間去想想:為何他們會這麼憤怒呢?是哪裡出問題了呢?

有沒有想過,或許不對的是炒作新聞的媒體及電視台呢?

希望能多聽聽我們解釋,而不是一味的去排擠、鄙視動漫族群。



最後,其實動漫御宅也是一般人,我不明白藝人及節目製作群〔只因為收視率而讓動漫御宅現在會成為被社會所排擠的族群〕的這種行為到底哪裡正確?

我們還被新聞媒體及電視節目製作群變成了非普通人,也就是〔不一般〕。

那麼,這篇文章想給他們所謂的〔一般大眾〕看看,希望你們對我們動漫族群的誤解能夠漸漸的消除。


※看完這篇文章的您,若開始覺得我們有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想為我們說幾句話的話,希望能夠廣為轉貼這篇文章。

網站、論壇皆可(最好是一般大眾常去的地方),用信箱傳送給親朋好友也行。感謝!


※若覺得此篇文章大有問題,且您也有話想說的話,也歡迎提出指教!

當然是希望您真的看過此篇文章,並瞭解了我所想表達的意思之後才來發言,而不是為了批評而批評。

※此文連結於巴哈場外休憩區製頂話題:關於「我猜」該節目之相關話題第137篇,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251351&last=1&subbsn=0#down

若想表達感謝及支持可以前往!!


※連結:關於中視9月1日我猜中所提及的〔專有名詞〕之〔正確意義〕以及2號來賓大爆我猜黑暗內幕!

中視討論區
http://bbs.ctv.com.tw/viewtopic.php?p=1012143#1012143

2007.9.4. PM09:30 無名小卒※鞍 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貓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