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誌為同人文化的產物。這詞彙來源於日語「同人誌」,是指一群同好走在一起,所共同創作出版的書籍、刊物,雖然所謂的同人誌原本並沒有特別限定創作的目標事物,但對一般人來說,比較常聽到此名詞的用途,是在意指漫畫或與漫畫相關的周邊創作方面。
 

文學上的同人誌
純文學創作上的同人誌以時間先後來說,應該才是同人誌文化真正的起源。初時這類作品集經常是以學校中的文學性社團為主軸,進而發行的一種社刊型態創作合集,有時也可能是遍及全校規模的文學創作校刊。但是完全與學校體系無關,純粹因理念相同、個人之間的交好而組織起的同人誌,在一些業餘與專業作家之間也廣為盛行,這類的單位與因為文學競賽而產生的合集,或者以商業發行為目的的合集作品是不同的。而同人誌的運作,到最後也往往轉變成一種創作上的流派分別,以日本文學界來說,有記載最早的同人誌,應該是以19世紀末作家尾崎紅葉及他所屬的創作社團「硯友社」的友人們所共同發行的《我樂多文庫》。
 
 
漫畫上的同人誌
 
漫畫為主或與動漫畫文化有關的同人誌,絕大部分都是自資的,有別於商業漫畫,有較大的創作自由度和「想畫甚麼便畫甚麼」的味道。
在同人誌中,也分為「原創同人誌」(original doujinshi)和「改編同人誌」(parody doujinshi)。原創同人誌是指故事人物、內容、情節等,均是自己創出來的。理論上,它們的自創成分是比較高的。至於「改編同人誌」,也有人稱為「演繹同人誌」,則屬於二次創作的作品,就是拿已有的其他故事(例如正式出版的漫畫),進行再創作或改編,包括改變故事情節、改換部分人物,以至合併數個故事等。雖然題材是取於現成的故事,但也有作者的創作。

坊間亦有所謂「個人誌」、「雙人誌」的東西。其實一般同人誌,多數集合了四、五人或以上的作品,但這些稱作「個人誌」、「雙人誌」的,則整本都是只得一個或兩個人的作品。
繪畫同人誌或參與這文化圈子的人,稱作同人。在日本,有不少有名的漫畫家都是以同人誌的創作起家成名的。包括CLAMP,尾崎南等。同人團隊負責其刊物的整個生產過程,從作品創作,到印刷商的聯繫,以及發行都由他們私人負責。

除了出版同人誌外,有些同好也會使用網站來發表他們的同人作品。除此以外,有同人遊戲同人詞同人小說同人廣播劇等創作。而在同人誌即賣的會場內,亦常會見到正在Cosplay的參與者。
亞洲的同人活動發展迅速,如香港、台灣、新加坡、菲律賓都可以看到明顯的活動跡象,刊物的販售也開始活化,也有出版社跟同人作者合作的趨勢,已開拓未來的商業先機。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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