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論文抄別人 博士碩士都沒了


部份內容摘錄:

政大歷史研究所博士生張孟珠前年四月上網查資料,發現她的碩士論文遭林姓女博士生抄襲,因而提告,智慧財產權法院法官找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專家鑑定,認定林女論文卅二處抄襲,林女因被撤銷碩士學位,和博士班入學資格。

張孟珠是中研院獎助的培育博士生,她八年前在中正大學歷史研究所完成碩士論文「清代貞節的實踐及其困境」,論證貞節的實踐有「階級性」。

 

她前年四月上網查資料,在國家圖書館網站上竟發現中研院林姓女助理的碩士論文「情慾與社會秩序:從刑科題本看清代婦女的抉擇」,有多處抄自她的碩士論文;且林女將論文改寫成單篇專文「賦性宣淫:清乾隆朝強姦案之解讀」,刊登在東吳大學歷史系研究生學報創刊號,也有多處抄襲她的碩士論文。

 

張女說,她要求林女更正道歉,但林女不但毫不反省,反而稱類似事件在學術界很多,並不稀奇;學術之路漫長,希望她有「智慧」放手,無須為此事弄得「頭破血流」。

她感到訝異,並認為林女若不更正及道歉,澄清是非,日後她的單篇專文反而被誤認是抄襲自林女,因此才提告。

 
※ ※ ※ ※ ※ ※


雖然這種新聞經常看到,但是…我一直以為,那些「抄」的人,應該知道自己是在「抄襲」…

看到林女的反駁後,我訝異了…

原來她覺得這是一種「理所當然」的事情?覺得抄襲是很正常的事情,被抄的人不該對她提出抗議?

到底是什麼造就了這樣的觀念?

「抄襲」跟「引用」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不管是小說或論文,只要是「引用」他人的作品或發言,都會註明出處,例如:老子說、孔子說,某某學者的某種理論…

而「抄襲」則是將對方的東西通篇當成是自己的,跟強盜、小偷沒啥兩樣。


以前也有提到過相關的事件,畫家抄襲某人的圖,寫手抄襲某人的作品…

而這些事件最常聽到的說法就是,構想雷同、設定巧合…

之前我也說過,因為大家接觸到的環境差不多,再加上小說發展至今,能寫的題材也都已經差不多了,所以這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但是!

就算是一樣的構想、一樣的設定,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思想跟個性,寫出來的風格與句子描述並不會一樣…

那些整段甚至是整篇只有更動幾個詞句的…

別再說你們只是撞到構想了!!!

不覺得這種藉口很爛嗎?


身為創作者,我很希望能見到更多不同的巧思出現,而不是一堆抄來抄去的相似品…

那只會讓人看得生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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