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自cwyuni - 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


今天在壽司的BLOG看到這篇文章,團購的那篇文我也看過,當時除了覺得壽司寫的很有趣之外,還對她的「勤勞」深感佩服。

要知道,要從數百篇的回應中精選五十篇,光是收集跟整理就耗費非常大的心力了,還要一一獲得留言者同意再PO上,對我來說,這真的是一件十分不簡單的事情。(我是懶人)

酪梨壽司的文章裡有幾段話,個人其實十分認同。

「有些朋友安慰我,往好處想,媒體盜妳的文,是因為妳寫得好,抄襲即是肯定,愈多人抄,妳的知名度就愈高,妳若寫得爛,媒體還不屑抄咧。我知道朋友是好心安慰,但這句話在我聽來,無異於「人家強姦妳,是因為妳長得漂亮身材火辣,上妳等於稱讚妳,愈多人幹,就代表妳艷冠群芳,妳若生的歹,色狼還硬不起來咧。」照這個邏輯,受害者都還應該跪下來磕頭謝主隆恩。

也有網友說,文章這麼常被媒體盜用,是因為網友胡亂轉寄,記者不明就理拿來報導,妳乾脆將部落格鎖右鍵,或在文章中每隔兩段就穿插「作者酪梨壽司,禁止轉寄轉貼」。但在我看來,這樣的文章嚴重影響閱讀,就好比在強姦案發生後,呼籲全國婦女朋友丟掉迷你裙只准穿貞操褲上街,或在臉上燙幾個煙疤毀容,讓色狼失去興趣。(順帶一提,破鎖右鍵幾乎零難度,防君子不防小人,而文抄公記者屬於哪一類,不證自明)」


「我生氣其實並不是因為法律權益受到多麼嚴重的侵害,蒙受多少潛在的版稅或稿費剝削(這篇文章在我的部落格上本來就不用付費即可閱讀,所以我沒有金錢損失),而是一種「不受尊重」的感覺。」


↑↑上述的安慰詞,我也常常聽到,不管是身邊友人的例子還是本身

「盜貼你的文是因為你寫的好。」
↑寫的好就該被盜?那就像壽司說的:「因為長的美所以強暴」的道理一樣。

「盜文是在幫你增加知名度」
↑既然這樣,不會請他們到作者的BLOG觀看就好咩?
複製網址應該比複製全部的文章容易吧?

「抄襲是因為愛!對這個作品很喜歡!」
↑那就請去寫同人文,別將人家的點子當成自創!


總覺得,有某小部分的人,很喜歡用他的口才顛倒黑白,似乎認為只要成功說服對方他的論點,(不管正確不正確),對方信服了,他就贏了。
而被說服的人,則因此被模糊了原本的觀念、原有的道德標準。
個人覺得這樣的人很令人不齒。

我不是一個有好口才的人,很多事情沒辦法說的很有道理、說的很漂亮,說的令人信服。(很不擅長辯論)

我始終相信一件事:「對的就是對的。」

儘管這個世界有太多模糊地帶,但,心底的那條線,還是該刻畫清楚。

所謂的做人圓滑,並不是讓人變成牆頭草,外圓內方才是王道!

所以~請大家幫忙引用或轉寄酪梨壽司的這篇文

讓媒體與那
少部分的人可以正視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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